《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下文简称:《条例》)
这部从2018年1月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到2024年1月施行,大家期盼了6年的法规终于来了。
有人说这是史上最严的无人机法规,还有人说是无人机的至暗时刻。
在我看来尽管《条例》对无人机飞行有诸多限制,但这绝不是无人机的至暗时刻,相反在《条例》没施行之前的法规才是最严的。
施行《条例》之前,无人机飞行是没有专属法规的,按照2000年7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这部法规是在1977年发布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的,我们来看看其中两条规定。
第二条 凡辖有航空器的单位、个人和与飞行有关的人员及其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三十五条 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也就是说所有航空器的飞行必须提申请,批准后才能飞,《条例》没施行前,未经批准的无人机飞行都是违规,这才是最严格的法规。
《条例》的发布让无人机飞行有了专属法规,对无人机行业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这怎么会是至暗时刻,这是旭日东升,黎明曙光已现!
那么2024年《条例》施行后无人机该怎么飞呢?
【法规涉及内容非常多,为了便于理解本篇内容只涉及微型、轻型无人机,内容仅代表编辑个人观点】
01
初阶版:只适用大疆消费级无人机
所有大疆消费级无人机都属于轻型无人机。
在真高120米内的适飞空域里。
个人非经营性活动,飞无人机只需要实名登记。
不需要执照,不需要飞行申请。不需要投保责任险。
02
进阶版:表格对比微型、轻型、小型的区别
非经营性飞行活动 | |||
类型 | 微型 | 轻型 | 小型 |
分为重量和速度 | <250g <40千米/小时 | <7kg <100千米/小时 | <25kg |
实名登记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适飞空域高度 | 50米以下 | 120米以下 | 120米以下 |
适飞空域操控员执照 | 无需 | 无需 | 需要 |
管制空域操控员执照 | 不适用 | 需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 需要 |
无人机责任保险 | 无需 | 无需 | 无需 |
适飞空域审批 | 无需 | 无需 | 无需 |
管制空域审批 | 不适用 | 需要 | 需要 |
适航许可 | 无需 | 无需 | 无需 |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 无需 | 无需 | 无需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 无需 | 无需 | 无需 |
独自飞行年龄要求 | >8岁 | 18岁以上 | 18岁以上 |
陪同下可飞行年龄 | <8岁 & | 8~17岁& | 不适用 |
监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 | 无需 | 需要 | 需要 |
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结论:微型只适合个人用,先实名登记,在5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里, 视距内(理论上500米以内)玩玩。微型无人机很小,高度超过50米就难以看清,有视距内这条限制,想申请远距离的飞行估计很难。
轻型需要实名登记,需要具备向监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和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的功能。
在适飞空域不需要执照,不需要飞行申请。非经营性飞行活动不需要投保责任险。
在管制空域飞行(超过120米)需要无人机合格证件(合格证和执照都可以),需要飞行申请。
经营性飞行活动 | |||
类型 | 微型 | 轻型 | 小型 |
分类重量和速度 | <250g <40千米/小时 | <7kg <100千米/小时 | <25kg |
实名登记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适飞空域高度 | 50米以下 | 120米以下 | 120米以下 |
适飞空域操控员执照 | 无需 | 无需 | 需要 |
管制空域操控员执照 | 不适用 | 需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 需要 |
无人机责任保险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适飞空域审批 | 无需 | 无需 | 无需 |
管制空域审批 | 不适用 | 需要 | 需要 |
适航许可 | 无需 | 无需 | 无需 |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 不适用 | 无需 | 无需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 不适用 | 需要 | 需要 |
独自飞行年龄要求 | 不适用 | 18岁以上 | 18岁以上 |
陪同下可飞行年龄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监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 | 无需 | 需要 | 需要 |
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经营性飞行活动比非经营性活动多了两项要求:需要投无人机责任保险,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友情提示: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书、证件,并在实施飞行活动时随身携带备查。
法规处罚
违反条例 | 普通处罚 | 情节严重 |
实名登记 | 200元以下罚款 | 2000~2万元罚款 |
管制空域飞行含航模 | 500元以下罚款 | 没收航空器,1000-1万元 |
未成年人违反条例操控无人机 | 对监护人500-5000元罚款 | 没收无人机 |
改变性能未在监管平台更新 | 责令改正 | 2000~2万元罚款 |
超执照范围飞行 | 2000-2万元罚款 扣执照6-12个月 | 严重吊销执照,2年内不受理 |
未按要求投保险 | 责令改正,2000~2万元罚款 |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运营合格证 |
未取得或违反运营合格证 | 责令改正,5万-50万元罚款 | 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运营合格证 |
未取得执照飞需要执照的 | 5000-5万元罚款 | 1万-10万元 |
飞行活动相关规范32条 | 责令改正,1万元以下罚款 | 停飞6-12月5-10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2年不受理 |
飞行活动相关避让规则33条 | 责令改正,2万元以下罚款 | 停飞6-12月5-10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3年不受理 |
非法拥有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 | 没收反制设备,5万元以下罚款 | 5万-20万元罚款 |
未取得操作证书飞农用无人机 | 责令停飞,1000-1万元罚款 | |
外国人测绘 | 没收无人机和成果10万-50万元罚款 | 50万-100万元罚款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
生产和组装无人机违反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 |
违反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 |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处罚 | |
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飞行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总结:个人飞手处罚主要是下面这三条
1、未实名登记,200元以下罚款
2、未批准的管制区飞行(常见超过120米,飞过密集人群等),500元以下罚款
3、小朋友飞行时违反《条例》,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有些方面跟我们汽车的管理很像,禁止“酒驾”,经营活动还要“飞强险”(无人机责任保险)。
来自大疆公众号的重要提醒
DJI Care 系列服务属于增值服务,不属于保险。部分机型购买绑定DJI Care 系列服务时,我们会赠送责任险。如果您的产品依据法律法规需要投保其他责任保险的,请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投保。
还有一些小知识点
飞行活动时,相关证件要携带。
反制设备没有执法权的单位不允许使用。
航模要在“飞行营地”里飞行。
违反《条例》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没收航空器。
农用无人机在适飞空域飞行,只需实名登记和取得操作证书即可。
03
高阶版:一些争议多的问题
问题一:120米真高到底怎么算?
真高指的是飞行器距离某基准?平?(多指地面)的垂直高度。
这个是网上争议最多的,主要有三种说法。
1、无人机到飞行区域地面,固定不变的高度。
2、无人机到地面随着山体起伏、和建筑物高度变化。
3、无人机到地面随着山体起伏高度变化,建筑物上不算“地面”。
结论:第三种是正确的。
我们从一栋高度300米的楼顶起飞再向上飞120米,这种情况真高是420米。
我们从一座高度300米的山上起飞再向上飞120米,这种情况真高是120米。
问题二:以后申请后最高只能飞300米?
我们先看一下《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应当与有人驾驶航空器隔离飞行。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融合飞行:
(五)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真高300米的飞行。
融合飞行是不能超过300米的,还有一种情况是隔离飞行,获批空域里只允许一架无人机飞行,这种情况是没有高度300米限制的。
结论:分情况,融合空域限高300米,隔离飞行(需获批)是没有高度300米限制的。
问题三:自己组装的无人机可以在适飞空域飞吗?
我们还是先看《条例》相关规定
第八条 从事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进口、飞行、维修以及组装、拼装活动,无需取得适航许可,但相关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二十四条 除微型以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操控人员应当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应当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
第六十二条(三)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结论:根据以上几条法规要求,组装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除微型外,需要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等功能才可以合规飞行。
问题四:《条例》外还有很多法规和无人机飞行活动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条例》对于很多限制区域距离从XX米改成了一定范围。在各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禁止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
再次提醒: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是不能放飞无人机的。
利用无人机拍摄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侵犯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破解无人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结论:无人机飞行除了要遵守《条例》规定外,同样要注意遵守多部与无人机相关的法规。
问题五:到底哪里是适飞空域?
第十九条 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
结论:《条例》对于管制空域区域统称“一定范围”的区域。未使用之前版本类似500米~2000米范围这种具体数据。目前只能等待各地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
04
超阶版:一些关于《条例》的扩展问题
有的朋友说把航模、FPV改造成符合要求的“无人机”就可以在适飞空域飞行?
想改造航模、FPV成为“无人机”,最难的就是广播式发送识别信息和向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信息。不能认定为“无人机”的只能在飞行营地和室内飞行。
有的朋友说从楼顶起飞就可以超过120米高度?
有的无人机在楼顶起飞显示高度是0, 飞到120米限高后,实际上是楼高+120米,从楼顶飞出去,虽然能突破120米限高。但此类“卡bug”的方式,依然属于违规。
《条例》中最关键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是什么?
截止发稿时还没有能体验的入口,平台还在建设中。根据相同的建设理念可以参考从2016年持续运营的【优凯(U-Care)无人机综合监管云系统】
无人机在平台里会是什么样?看起来可能是这样的
融合飞行需要有人机的动态
管制空域划设应该是以下两种模式
一种划设了管制空域
另一种划设的是适飞空域
(监管平台还未公布,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对飞行玩具和模型航空器的管理办法需另行制定。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的,实施飞行活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飞行。
不能报送识别信息的无人机必须经批准后才可以飞行,即使在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飞行也是需要审批才行。【也可以通过增加Agent模块等方式报送】
飞行玩具、航模、和不符合《条例》要求的无人机,没通过审批的情况下,只能在室内和飞行营地内飞行。
对于这三种类型航空器的管理确实严格。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是管理人员也不敢允许没有电子围栏,不能看到实时动态的航空器随便飞。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期待以后有更好的安全技术和更便捷的飞行管理方式。
《条例》颁布前,我国无人机的法律法规处于“繁杂交错”的状态,各地方行政机构又都有各自一套管理规定,个中冲突、矛盾的条文给无人机用户造成诸多困扰。
《条例》作为我国首部无人机顶层法规,通过对无人机实施分类管理,对无人机实行协同综合监管,划设无人机适飞空域,为符合生产制造标准的绝大多数微、轻、小型无人机提供开放的运行合规环境,从而推动整个无人机产业良性发展,营造更顺畅、更便捷、更安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环境。为广大无人机用户提供合法飞行的渠道,对我国民用无人机进一步发挥产业优势形成重大利好。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指定考点广东省考试点
免费咨询各课程费用及行业前景
手机 : 18688828775(同微信)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09:00 - 18: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大运软件小镇60栋2楼/74栋
扫码关注公众号
?版权所有 2014-2022 全球鹰无人机(深圳)有限公司 粤ICP备15078881号